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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文目录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的内容有哪些文旅局对景区都管理什么景区管理规定旅游景区管理条例全文景区管理的七大要点一、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的内容有哪些包括:问讯(咨询)、预订、投诉接待、节目预告、服务内容和

乌镇的景区经营与管理(景区工程管理)

本文目录

  1. 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2. 文旅局对景区都管理什么
  3. 景区管理规定
  4. 旅游景区管理条例全文
  5. 景区管理的七大要点

一、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包括:问讯(咨询)、预订、投诉接待、节目预告、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公示、导游讲解以及团队接待、影视播放、自助查询、游客休憩、提供宣传资料(免费阅读和出售两种)、旅游购物(纪念品)服务、电子商务、特殊人群服务设施,此外还有景区全景图、游客数量等信息提示,安全保卫、医疗救护、邮政(投递、邮政纪念服务),有些还有交通车辆售票等服务。

二、文旅局对景区都管理什么

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经费和财务的管理、监督。规划、指导本地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拟订全地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扶持和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

负责本地文化、文物、旅游事业的统计工作。

负责研究拟订本区域文化艺术人才规划。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立法权限内,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等方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指导重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三、景区管理规定

公园和景区的管理规定可能因各地法规和政策而异。一般来说,它们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入园或入场要求,包括门票价格、开放时间、禁止物品等;

2.游客行为准则,包括不得损坏设施、乱扔垃圾、在禁止区域内行走等;

3.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盗、应急救援等;

4.环境保护规定,包括不得砍伐树木、采摘花草、污染环境等;

5.经营管理规定,包括商业活动许可、食品卫生安全等。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信息,请参考当地公园和景区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四、旅游景区管理条例全文

1、之一条?为了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利用和开发旅游资源,特制定本条例。

2、第二条?凡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应当划为风景名胜区。

3、第三条?风景名胜区按其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分为三级:

4、(一)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由市、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市、县人民 *** 审定公布,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5、(二)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市、县人民 *** 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审定公布,并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备案;

6、(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提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国务院审定公布。

7、第四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主管全国风景名胜区工作。地方各级人民 *** 城乡建设部门主管本地区的风景名胜区工作。

8、第五条?风景名胜区依法设立人民 *** ,全面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建设。风景名胜区没有设立人民 *** 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在所属人民 *** 领导下,主持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设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单位,除各自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都必须服从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9、第六条?各级风景名胜区都应当制定包括下列内容的规

10、(二)划定风景名胜区范围及其外围保护地带;

11、(四)确定保护和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的措施;

12、(五)确定游览接待容量和游览活动的组织管理措施;?(六)统筹安排公用、服务及其他设施;

13、第七条?风景名胜区规划,在所属人民 *** 领导,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组织编制。编制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和论证。风景名胜区规划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审定该风景名胜区的人民 *** 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4、第八条?风景名胜区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在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都应当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游人集中的游览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以及休养、疗养机构。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上,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增建其他工程设施。

15、第九条?风景名胜区应当做好封山育林、植树绿化、护林防火和防治病虫害工作,切实保护好林木植被和动、植物种的生长、栖息条件。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林木,不分权属都应当按照规划进行抚育管理,不得砍伐,确需进行更新、抚育性采伐的,须经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古树名木。严禁砍伐。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标本、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必须经管理机构同意,并应限定数最。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

16、第十条?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重要景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都应当进行调查、鉴定,并制定保护措施,组织实施。

17、第十一条?风景名胜区应当根据规划,积极开发风景名胜资源,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按照规划确定的游览接待容量,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无限制地超量接纳游览者。

18、第十二条?风景名胜区应当充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的特点,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和文化娱乐活动,宣传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

19、第十三条?风景名胜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者的安全和景物的完好。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应当爱护风景名胜的景物、林木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20、第十四条?对于保护风景名胜区有显著成绩或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的人民 *** 或主管向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21、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一)侵占风景名胜区土地,进行违章建设的,由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责令退出所占土地.拆除违章建筑,并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二)损毁景物、林木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或污染、破坏环境的,由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破坏活动,赔偿经济损失,并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三)破坏风景名胜区游览秩序和安全制度,不听劝阻的,由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或罚款属于违反有关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前款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或违反国家有关森林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法律的,依法惩处。

22、第十六条?本条例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制定。

23、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景区管理的七大要点

景区管理七大要点:一是按市场化提升服务管理,完善建章立制机制,二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三是加境环境管理,四是提升服务品质管理,五是抓好人才管理,六是安全目标管理,七是优质文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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