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常识 | 2024年05月16日 08:54:10 | 阅读:3694
庐江县公安局无人机保险招标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庐江县公安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 *** 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无人机保险。
5、项目概况:县局特巡警大队共有无人机10台,其中6台无人机属于摄像头一体机,4台属于分体式无人机,单体云台镜头4只,及其他附属件4只。总价87万余元。因无人机工作的特性和昂贵的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目前县公安局无人机及其附属设备全部处于脱保状态,且维修费用昂贵。鉴于以上情况,我县公安局拟为无人机购买保险,以保证现有无人机正常安全飞行。
6、承保责任:保险期一年内,因飞行事故造成机身机件损失及第三者损失,由中标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机身机件损坏损失一律返厂维修赔付。无人机本县内出险接到报警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勘验,本县外出险2小时内到达现场勘验,可指定有勘验资质的机构代为勘验。
7、更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招标方式:
2、获取方式:庐江县泥河路2号,庐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楼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开标地点:庐江县公安局警务保障科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请在2月7日14:30前提交1份密封处理的投标资料。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保险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联系人:卢炳胜 *** :0551-66274021/13965682967
***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 *** 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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