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命名 | 2023年12月18日 01:04:36 | 阅读:26
GB30871-2014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八大危险作业的安全要求。
来自山东盛阳集团的李海洋,自2008年起一直从事化工行业安全工作。他以图配文的形式,描绘了八大危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本期先为大家分享上篇(四种)。
1、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项特殊作业审批手续。
3、做好动火安全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动火作业实行一处(一个动火地点)、一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
5、凡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检测分析并合格。
6、动火前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7、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规定又不听劝阻时,安全监护人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
1、设备、容器及管道应进行隔绝、置换、吹扫与清洗方可检修。
2、关闭阀门不能代替加装盲板,以防止易燃易爆气体泄漏。
3、未办理安全作业证、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严禁进行检维修作业。
4、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应切断电源,挂牌警示,专人监护。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清除进出口障碍物。
1、安全带应系挂在牢固的构件上,高挂(系)低用。
2、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抛物,作业面不得随意堆放材料。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等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
1、进入有限空间严禁使用起重机运送人员。
2、当起重机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3、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做起重吊点。
4、起吊半径内不许站人(周围应设置警戒线)。
5、起重机械及其吊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
未完待续......
李海洋,现就职于山东盛阳集团,注册安全工程师,自2008年起,一直从事化工行业安全工作,拥有丰富的现场安全实践经验,长期致力于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与事故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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