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 2024年05月11日 13:31:45 | 阅读:4563
属于城市户口的子女,还能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吗?最新答案来了
城市化一直是生活中有趣的话题。小时候的玩伴们相信,不管是否继续上学,几乎所有的陆地都会不断地在各城市就业、生活,现在留在农村的年轻人非常少。
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农村人口为8.08亿人,到2019年底下降到5.52亿人,20年来农村人口只有2.56亿人外流,他们在城市买了房子,成为了新城人。
父母的户籍本身就在农村,所以他们的愿望一定能实现。现在主要有很多户口转移到城市的孩子们身上。
他们的想法现实吗?另一方面,从发展趋势看,农村居住舒适度越来越高,未来的农村生活一定不会让人们失望。
另一方面,父母健在,即使一方健在,孩子回老家,或是度过余暇都没有问题,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有时最终会离开,
从那以后,父母留下的房子应该归谁,为了自己住而重新装修或重建。是吗?这也是今天重要的问题,户口迁往城市的孩子,能不能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地产新的答案来了
首先,明确地说,房屋是个人私有财产,城市户口的孩子有继承权。
新公布的《民法典》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个人可以继承合法财产,父母在农村的家庭自然排列,继承也同样遵循之一位、第二位的原则。
如果父母有多个孩子,孩子在农村,且不与父母分户,房子将继续住下去使用,如果父母去世后,其户籍上没有其他成员,城市的孩子就可以继承那个家。
这和孩子属于城市户口没有必然的联系,毕竟是父母留给孩子的财产。要说有区别的话,可能是万家被撤走,很多补偿项目中与户籍有关的项目都没有了,但头脑还很清醒。
其次,在家下面的宅地,没有继承都市户口的孩子。
民法典再次明确了房屋下面的宅地。个人只能继承宅地的家,下面的土地是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所以也没有继承。
而且,宅地的使用权规定了只有集团组织内的成员才能继承,排除了城市户籍者继承的可能性。这个时候,可能会被问到“我的户口在城市,宅地使用权无法继承,继承父母的农村的家还有用吗?”
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按照“地和家一起走”的原则,家继承后,其实继承了宅地的使用权,家一直存在的话,家下的土地也可以一直使用,所以最新的规定,继承人也可以同样发行集体土地使用证。
最后,城镇户口的孩子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地产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城市户口的孩子能继承农村父母的不动产确实令人高兴,但根据最新的有关规定,继承也有一定条件限制:1.《农村集体土地保证权登记发行证若干意见》中,继承人占有住宅地的,按规定“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备考栏2.房屋继承后,不是一劳永逸。
根据规定,只要涉及到房屋重建、改建、扩建等重大事项,就需要报告相关手续,非农村户口身份首先被排除在条件之外,最终也不能办理相关合法手续。
而且根据土地法的最新规定,房屋自然消失(包括被认定为倒塌或危险房屋)后,农村的集体组织可以收回原房屋下的宅地使用权。
当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最现实的做法是能够进行基本的维护,一般来说,在基础、结构、结构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都应该是可行的,具体来说可以和当地的集团组织进行协商。
在笔者看来,虽然在维护方面需要一些时间和金钱,但是长期来说是有价值的,即使自己做不到,也能忍耐到撤去,并分担一个补偿是很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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