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 2024年04月30日 19:44:59 | 阅读: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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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在实际计算护理费赔偿数额的时候,其实要求考虑到的因素蛮多的,就包括了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以及护理的级别,因为影响的因素多,自然最终算出来的结果就不同。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胜过无法自理,只能通过家属或者护理人员来帮助,这期间产生的护理费是因车祸带来的直接损失,肇事者应当向受害者赔偿护理费。
2、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当地护工平均工资×护理天数(最长不得超过20年)×护理人数(具体人数根据医疗机构来鉴定或有明确的意见,可参照医院建议的护理人数)
3、法定护理期限原则就是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若受害人在出院后仍不可以自理生活,是可以继续向被告人索赔护理费的,但必须有医院出具医嘱证明。若出院后护理期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应当有司法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由此机构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护理。若鉴定出伤残等级,定残后仍需护理,护理费应计算至鉴定日的前一天起算。
4、参考机构鉴定的伤残等级并结合伤残辅助器械具的费用来确定护理等级,计算出准确的护理费用。
5、护理费参照当地从事护理服务人员的收入及人数,通常护理人员为1人。那么根据医院意见来确定护理等级,此护理等级在当地护理行业的每日报酬标准就是护理费一天的费用。
6、若受害人无法自理生活,需要医疗机构出具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件才可证明受害人需要护理。再出具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如果是亲戚好友来护理且有固定收入,那么需要按照受理期间所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护理费,需要提供工资单及该单位的公章证明,再出具完税证明等材料。如果雇佣的护理人员之前无收入,那么需要出具当地护理行业的收入证明。
7、当上述证明资料都齐全时,再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比例赔偿。
1、根据当前我国对工伤赔偿的有关规定,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为大约100元一天,但具体护理费用还是要根据工伤职工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
2、受到工伤的职工在经过工伤伤残鉴定出伤残等级后,需要后续护理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一半支付。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按照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支付。(一)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 *** 规定。
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而支出的护理费。
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劳动者需要护理的,所在单位要负责护理费;
2、评定伤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按该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
3、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放;
4、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放。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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