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 2024年05月14日 16:27:09 | 阅读: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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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们所讲的不动产权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为不动产权证。一般来说,不动产权证是包括了非常多种类证书的,例如大家比较常见的房产证、土地证、林地证等都在其中。
房产证的内容仅仅包括了产权人的信息、房屋的位置、产权的共有情况、房屋的登记时间、房屋的规划用途等,而不动产证上不仅仅包括了房产证上的所有内容还,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不动产的单元号、镭射区以及产权的使用期限等内容。
不仅如此,每个不动产权证上都有唯一的代码。相当于不动产证的身份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检索。另外,不动产权证在标注上面比房产证优化了很多,简明扼要,比如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权利其他状况等。
3、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监制机关不同
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不动产权证监制单位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唯一,很好理解,就是指债务人除了这一套房产外没有其他的房子可供居住;那么,合理的意思呢,就是指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和房屋面积仅是满足更低生活标准。
比如说,债务人虽然只有一套住房,但是一家三口居住的却是200多平方米的别墅,那么就不属于更低生活标准的范围,债权人只要能够提供合理居住房屋(大概50平米左右简装房,具体可根据当地人均房屋面积更低标准来定),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的房产。
有的房产售出和过户并不是同时进行的,可能会相隔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卖方作为债务人被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话,该房产就不好处理。这种售出却未过户的房产,虽然在名义上还是在债务人名下,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但是从实际上看,已经涉及到了第三方;强制执行势必会损害到第三方的利益。
本着不影响第三人的原则,这类房产法院也是不会强制执行的。房屋是否售出以签订售房协议或者交了定金就可以认定,此类房产在处理中一般有两种方式,之一是债务人退还定金、毁约售房合同,解除第三人参与的关系,然后房产可以被强制执行;二是房产彻底缴纳尾款完成过户后,放款属于个人财产,也可以被强制执行。
由此可见,强制执行是有底线的,涉及第三方财产或者无法保障更低生活时,强制执行就显得顾虑良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可以借此躲开还债的义务,债务人实际上是无法用未过户的房产不能强制执行这样的方式逃避还债,这是妄想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更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等。
我国的强制执行的措施实际上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一种强制力的保护,此时我们应当在日常的生活中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1、卖掉房子是不可能申请办理低保的。办理低保的条件不是有没有房产。而是针对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人员,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员,残疾人员和孤寡人员等群体。
2、办理时需要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己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证明,经所在社区核实证明后,报当地民政管理部门审批。
如果用房产抵押,又不能偿还债务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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