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 2024年05月17日 18:38:39 | 阅读: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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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管道消防管道及喷淋管都是压力流,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它们之间的位置关系,一般根据设计标高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如管道标高互相有交叉时一般管道位置的关系为有压管道(给水、消防、喷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排水)。
1、(1)住宅建筑一般把1-3层称为低层建筑4-6层称为多层建筑7-9层称为中高层建筑;10层以上称为高层建筑。
2、(2)公共建筑及综合建筑我国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把总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综合建筑称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3、(3)超高层建筑按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
1、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应合理布置地下停车库、地下人防工程、各类设备用房等功能空间及其出入口,出入口、进排风竖井的地面建(构)筑物应与周边环境协调。
2、地下建筑连接体的设计应符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相关规定,并应做到导向清晰、流线简捷,防火分区与管理等界线明确。
3、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建造不得影响相邻建(构)筑物、市政管线等的安全。
4、当日常为人员使用时,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应满足安全、卫生及节能的要求,且宜利用窗井或下沉庭院等进行自然通风和采光。其他功能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外围护结构应规整,其防水等级及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2出入口、窗井、下沉庭院、风井等应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排烟设施、房间内部装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7、地下室不应布置居室;当居室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满足采光、通风、日照、防潮、防霉及安全防护等要求的相关措施。
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2、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房间面积不超过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
不能在地下室使用的燃气是瓶装液化气,因为地下室的通风系统不好,万一遇到液化气漏气,不能及时的散发掉,一旦达到液化气的爆炸值,容易引起火灾,再有地下室人员不易输散,极形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造成地面建筑受损,因此公安消防禁止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气
地下室消火栓箱的标准是指按照相关规定 *** 和设置的用于储存和保护消防设备的箱体。根据国内相关标准和要求,地下室消火栓箱应满足以下要求:
1.材质:地下室消火栓箱的材质应采用不燃材料,一般为钢板或不燃塑料。这样可以有效保护消防设备免受外部冲击和火灾侵害。
2.尺寸:地下室消火栓箱的尺寸应根据需要和具体场所进行确定,一般应能容纳消防设备并留有适当的空间进行操作。
3.细节设计:地下室消火栓箱应具备防尘、防潮、防腐蚀等功能,以保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此外,箱体上应有明显的标识,方便人们快速找到消防设备。
4.安装位置:地下室消火栓箱应根据消防设备的布局和地下室的结构进行合理设置,一般应靠近入口处或易于找到的位置,方便消防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地下室内消防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提高火灾应急处理的效率。同时,地下室消火栓箱的设置和设计也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人们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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