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攻略 | 2024年05月18日 01:07:12 | 阅读:4665
1.活动度测量:肢体关节骨性损伤为主的,直接测量关节各方向运动活动度,测量时,应选取被动活动度;
2.计算关节功能丧失程度:原则上通过均分法,应以健侧(对侧)作为参照,若对侧有功能障碍,对照正常参考值,一般考虑上限,若伤侧关节损伤前存在骨关节病变或高龄退变的,可考虑选取参考值的下限或中间值;
方向均分法计算举例:被鉴定人左肩关节损伤,右侧为健侧,测量数值如下:
左肩关节前屈上举80度(右160度)、
[(160-80)÷160+(40-20)÷40+(150-85)÷150+(40-25)÷40+(70-30)÷70+(45-20)÷45]÷6×100%=49%
3.单纯因中枢神经或周围神经根性损伤后遗肢体大关节功能障碍的,不适用直接测量关节活动度的 *** ;
4.四肢大关节骨关节损伤后遗关节运动活动度受限合并周围神经损伤后,需综合检验,如单肢瘫级别高于功能丧失,以等级高者为准;
5.因软组织损伤为主遗留的大关节功能障碍者鉴定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块状瘢痕范围大且跨越肢体大关节;
(2)瘢痕导致关节在相关方向的活动明显受限;
(3)至少有一次的瘢痕松解术,或者各种物理治疗仍无改善的;
(4)鉴定时机:伤后6个月或松解术、各种物理治疗2个月后。
以下为各关节功能位范围及测量 *** (根据:SF/Z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1.肩关节:在前屈、后伸轴向上的功能位为前屈20~40o,在外展、内收轴向上的功能位为外展20~50o,在内旋、外旋轴向上的功能位为外旋30~50o。
2.肘关节:在屈曲、伸展轴向上的功能位为屈曲70~90o。
3.腕关节:在掌屈、背伸轴向上的功能位为掌屈10o~背伸10o,在尺偏、桡偏轴向上的功能位为尺偏10o~桡偏5o。
4.髋关节:在前屈、后伸轴向上的功能位为屈曲25~40o,在外展、内收轴向上的功能位为外展5o~内收5o,在外旋、内旋轴向上的功能位为外旋10o~内旋5o。
5.膝关节:在屈曲、伸展轴向上的功能位为伸直0o~屈曲30o。
6.踝关节:在背屈、跖屈轴向上的功能位为背屈0o~跖屈20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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