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 2024年05月18日 14:43:48 | 阅读: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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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
亚太保险团体意外险的伤残赔付标准依据伤残程度分为1-100级,对应相应的赔偿金额,赔偿金更高可达保额10倍。若意外导致身故,将按保额进行一次性赔付。同时,团险还有特别条款,根据个性化需求可增加赔付项,例如医疗费用、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等等。总之,亚太保险团体意外险提供全面的保障措施,使客户在意外伤害面前减轻经济负担。
1、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及比例是主要有有两个方面责任,其一是意外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公立二级以上医院,社保目录之内医疗费用报销,更高为保额。
2、其二是意外伤害赔付,按监定后的意外伤残等级确定赔付比例,更高赔付为意外伤害保额。
意外保险赔付比例一般为80%左右。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之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1.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伤残评定标准》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保额50万;
2.意外医疗:不限社保内费用,经过社保报销后,可100%报销;若未经社保报销,则按80%报销,保额3万;
意外伤残十级认定标准包括如下:
5、生活能自理者等。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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